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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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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法》使土地管理更趋完善 |
| 发布时间:[2003-07-05] |
| 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将再次修改。为此,国土资源部日前正式成立了《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修改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土地管 理法》修改工作的全面启动,是国土资源管理法制进一步走向完善的新起点。
6月10日,《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修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元在会上做了讲话。李元说,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专门听取了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工作方案。他指出,修改《土地管理法》是我们盼望已久的事。去年温家宝同志对征地制度改革做了重要批示。今年中央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办法和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置换政策的任务。国务院也提出了具体落实的要求。这是十分重要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乘势而上,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实践证明,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所确立的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切实可行的,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土地管理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管理法》也渐渐暴露出在某些方面的局限性。如:土地征用制度中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规定,已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下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安置补偿的需求;从法律上允许并规范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成为大势所趋。法律要不断适应国家政治文明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体现社会的进步,要与时俱进。
同时,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突出表现在:一是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才能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二是在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的同时,必须强化和完善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才能提高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将使这些来自实践的成功经验制度化和法律化。
专家指出,国土资源必须实现优化管理。国土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也是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国土资源能否实现优化管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的政府能否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制进步是管理优化的根本。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实际上是将这些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实践中被证明是成功的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它体现的是法治的精神,对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进一步转变、达到最优化管理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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