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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展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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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深圳公共安全产品与技术展览会 |
| 信息来源:建材总网 发布时间:[2004-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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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2005年3月1日 结束时间 2005年3月3日
举办地址 中国·深圳高交会展馆
地区 广东 面积 未知
批准机构
主办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展会说明
展会范围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12、防伪技术及产品
2、消防产品 13、办公安全产品及设备
3、道路交通管理产品 14、反暴力产品
4、现场勘察与物证鉴定产品 15、防爆炸及爆炸物处理
5、警用防护装具 16、巡警装备
6、警用有线、无线通讯产品 17、公安指挥中心110报警、119报警
7、安全检查产品 122报警器材
8、监视、监控产品 18、各种警用车辆
9、计算机安全与防护产品 19、出入口控制器材
10、警察教学训练设备及系统 20、停车场管理系统
11、制证技术及产品 21、楼宇智能系统
(三)参展费用
特展区国际标准展位: 3m×3m=9m2 国内企业:8800元/9m2
外资企业:2000美元/9m2
非特展区国际标准展位: 3m×3m=9m2 国内企业:7800元/9m2
(配备三面展板、一张桌、二把椅子、二盏射灯、220V插座一个、纸桶、门楣)
展场室内空地:36 m2起租 (空地不含任何设施、施工管理费自理)
国内企业:900元/m2 外资企业:200美元/m2
展场外广场露天空地:40m2起租
国内企业:700元/ m2 外资企业:160美元/m2
(四)会务费
300元/人,包括开幕酒会(三至五星级标准)、会议精制纪念品、展期午餐、饮料、会议资料等。
(五)专业研讨、技术交流、新产品发布会
每场8000元/60分钟,主办机构提供场地,灯具、音响、投影机、投影仪、桌椅、饮料等配套设备及用品,并协助主讲企业组织听众。
(六)参展程序
欲参展的企业请填写参展合约(代合同书),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申请被确认后,组委会将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确认。
在申请参展后一星期内,将参展费用30汇至组委会帐号,未收到有关费用将不予保留原定展位。
(七)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
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汇款底单复印后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将寄发《展位确认书》、《参展指南》,展位搭建,展具租用及用电申请,住宿安排及展品运输等。
(八)大会配广告宣传
会刊是反应展览会盛况的综合性刊物,除展会期间派出给参观人士、与会代表及参展厂商外,还将通过主办单位网络向业内人士寄发,会刊系大度16开铜版彩印,图文并茂。
(九)会刊价目表(人民币)
版 面 费 用(元) 版 面 费用(元)
封 底 15000 彩色连版 8000
菲 页 12000 彩色内面 5000
封 二 12000 黑白内面 3000
封 三 8000 文字介绍 1500
注:会刊尺寸:210mm×285mm,请于5月10日前将菲林设计稿送到组委会。
(十)其它宣传项目:(人民币)
入场券 6000元/1万张 花 蓝 3000元/4个
条 幅 2000元/条 请 柬 10000元/5千份
拱形门 8000元/个 气 球 3000元/个
(十一)大会宣传
1、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公布此次活动的内容及目的。
2、大会印刷入场券、会报,邮寄或派送到使用单位及个人。
3、举办单位邀请省内外各兄弟单位组织参展、参观、洽谈(公安系统、武警、消防、交通、银行、酒店、房地产等)。
4、邀请珠三角地区安防生产、销售及代理经销商企业的代表及个人赴会采购。
5、媒体广告:各兄弟单位的专业媒体,权威专业杂志。
注意事项:
1、参展特殊产品需要在博览会期间作演示的,如无线报警、移动目标报警器,参展商于2004年5月10日前,将使用频率及特殊情况上报组委会,以便向有关部门办理使用审批手续。
2、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入场参展、交易。
承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 广东千秋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电话 13714601877 0755—82941007
联系人 杨飞 传真 0755—82941108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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