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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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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交房一手交证 |
| 发布时间:[2004-06-26] |
继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去年首批试点商品房“一手交房、一手交证”后,昨天,该市又有四家开发商与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签订合作协议,对其新开发的项目实行商品房“一手交房、一手交证”的便民服务举措。
以前购房人从交房、拿钥匙到领产权证,一般需要在开发商、登记机关之间往返三四趟,时间跨度将近两三个月。而通过实行“一手交房、一手交证”,开发商为市民代办契约登记、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为其开发项目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市民办理产权证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
此次实行“一手交房、一手交证”的南京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亚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钱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同时做出承诺:遵守房地产广告管理相关规定,在
房地产广告中载明预售许可证号,保证广告内容真实有效。
遵守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对所开发的项目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以任何方式进行预售,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或预付款。
按照商品房销售、登记“一房清”的要求,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明细表》,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将购房人拥有的共有、共用部位予以注明。
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网上公示制度,及时办理契约登记,并公布楼盘销售状况,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销售。
在楼盘销售现场明示商品房买卖契约中的主要条款,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按照合法、诚信原则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
严格执行限制期房转让的有关规定,不参与炒房,不为炒房投机者提供方便。
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禁止员工参与任何形式的炒房活动;恪守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交付房屋;提供“一手交房,一手交证”服务,为购房人办理契约登记、按揭登记、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并不收取代办费,让购房人在办理入住的同时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该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推行“一手交房、一手交证”,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规范宽松的购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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