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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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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法规进一步细化 |
| 发布时间:[2004-03-06] |
自今年3月起,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房产新政策将开始全面执行。新政策涉及到房屋拆迁、契税减免、市场准入等方面,重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它们的出台对于老百姓来讲无疑是利好消息。
新政一: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工作规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时应先组织当事人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采纳合理要求,而后再核实补偿安置标准。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新政二:契税减免税审批程序简化
3月起,凡符合个人拆迁补偿条件的纳税人,在全市范围内均可享受到契税审批程序简化后的便捷—————原来需要十几个工作日的申请审批,现在只需要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就可以搞定了。
为了缩短纳税人购房手续的办理时间,北京市地税局近期对原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个人拆迁补偿减免契税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拆迁后取得补偿款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减免税申请实行窗口即时审批。
按照新的办法,对于本市个人拆迁取得补偿款后购买普通住宅的纳税人,在申请契税减免税时,只要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减免税申请资料(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新购住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合法性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在窗口即时办理契税减免税审批手续了。
新政三:国土部公布为民措施和管理禁令
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为民措施主要有:土地资源规划、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依法收费要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价须公告;土地信息、统计资料可查询;受理信访事项,30日内见答复等。
禁令中规定,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案件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等。
新政四:市场准入制度日前,市工商局印发了《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意见》旨在建设“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对市场主体进行核定登记注册管理。凡涉及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禁止、未获批准的公司和经营活动均在核定范围之内。而经营房屋租赁、出租写字楼等项目,应在经营范围中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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