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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材将被罚4%工程款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07-08-11]
    
  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材将被罚4%工程款
  关键字:施工 不合格建材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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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实习记者 丁蕊)北京市建委8日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显示,施工单位被检查出使用了不合格建材,将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至4%罚款。

  按照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设工程材料,要处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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