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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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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实行简化 |
| 发布时间:[2003-10-18] |
原需审核半月的建筑工程现可当场办结。前天上午,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宣布,从10月14日起,消防机构推出九大便民利民的重大服务措施。
“九大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公安消防机构将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由原来的“三步审核”简化为“一步审核”(只审初步设计及内部装修设计图纸),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将不需单独报消防部门审核;取消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时,除政府有明文规定外,不再硬性要求提供规划、国土等部门的证明资料,只需提供与消防安全直接相关的初步设计资料;对9层以下(含9层)独立普通民宅(设有地下室的除外)等5类建筑工程试行简易审核制度,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对一些规模较大,设计较复杂的工程项目,实行会审公开制度,避免了消防部门“一家说了算”的弊端;推出技术总复核制度。各地消防机构技术总复核由取得消防工程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避免一个人包办一项工程的消防审核及验收工作;严禁消防监督人员参与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施工、消防产品的招标活动;一律取消每平方米3元的消防设施配套费;规范消防验收行为,明确规定消防验收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要一次性列清所有问题,避免出现多次提出火灾隐患,多次进行消防验收的弊病;制订《广东省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火灾原因认定书》前,调查人员应就火灾原因认定依据和认定结论等向当事人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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