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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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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将重罚不节能建筑 |
|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网 发布时间:[2005-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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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后,乌鲁木齐市新建建筑如果不按要求实施节能,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同时,相关的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也将会被处以10万元到100万元的罚款,并给予降低或吊销资质的处罚。
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的方案》明确要求,今后,新建建筑必须强制执行节能50%的标准,并且,改造实行“谁所有、谁改造、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预计到2008年,乌鲁木齐的节能建筑将会占总建筑的一半。
乌鲁木齐市建委副主任韩爱兴说,为确保建筑节能顺利实施,乌市将在5年内对那些符合国家鼓励的建筑节能产品企业给予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建筑节能产品生产、研制与开发、采暖原料及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专业工程公司、执行建筑节能达标的新建民用建筑,也将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城市配套费用,对购买建筑节能房屋的住户也将给予降低采暖收费的优惠。
据了解,自去年4月以来,乌市共有364项、总面积达486.25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通过了节能审查。在前不久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占抽检工程的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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