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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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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
| 发布时间:[2003-11-15] |
近期,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所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是指为了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件,在住宅区内和住宅建筑主体上设置的报警、监控、出入口控制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及综合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系统,常见产品如楼宇对讲防盗门、内置式可开启式防护窗、防砸玻璃等等。
《办法》规定,今后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及居民住宅,均应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纳入整体规划及设计之中;工程竣工后,配套建设的安全防范设施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此项规章的实施,对首都百姓的住宅安全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从2003年10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改建小区必须安装技术防范配套设施。此规章亦向建筑门窗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门窗行业的有关企业也应引起重视,考虑开发有关建筑门窗的防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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